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对输美货物的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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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对输美货物的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的紧急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对输美货物的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的紧急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部委直属公司,各商会、协会、学会,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地“三检”临时协调小组:
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以下简称木质包装)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证书,证明木质包装在进入美国前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或者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证明。其目的是防止
光肩星天牛(Anoplophora glabripennis)传入美国。违规货物将整批禁止入境,或在美方认可的条件下,拆除销毁木质包装。此法令自签署之日起,宽限期为90天。即从今年12月17日起,离开中国港口、目的地为美国的中国货物将按照新的检疫规定执行
,但如果中国货物12月17日前离开中国某个港口后又进入中国另一个港口(包括香港),并于12月17日以后才离港赴美,则以中国货物离开第二个中国港口日期为准。
为保证我输美货物顺利出口,避免经济损失,本着“有效、简化、合理、规范”的原则,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生产和出口目的地为美国的出口产品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木质包装。
二、确须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其包装物在盛装货物之前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并按有关规定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合格者及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具体处理方法和标准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另文通知。
三、上述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由企业向海关出具熏蒸或消毒证书;海关凭相应证书放行。
四、请各地经贸委(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类出口企业。各地经贸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工作,注意收集我输美货物通关的反馈情况。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促进出口创汇。
五、本通知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自11月10日起实施;第三条规定自12月17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199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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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府办〔2010〕2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精神,鼓励引导我市对口产业转移园做大做强,加快我市对口产业转移城市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府〔2009〕124号),设立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为规范该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产业转移园为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我市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推动我市产业转移工作和协助产业转移园建设。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产业转移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二)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测绘、环评、设计等咨询服务支出,推动产业转移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制订产业转移园发展规划,做好规划评审和规划环评工作,使园区发展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方向清晰,主导产业突出。

(三)鼓励和引导茂名、揭阳两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对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资金担保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多元化项目投资主体,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水平。

(四)鼓励和引导珠海市相关企业和项目,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到产业转移园投资工业或物流项目,以项目购地、厂房租赁费用补贴及项目建设贷款贴息等方式对该类企业给予补助。

(五)鼓励和支持珠海市有关部门、产业转移园珠海工作组、园区管理办公室及园区所在地级市政府积极开展产业转移园招商活动。

第六条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双转移办”)负责产业转移园资金申请的受理工作。产业转移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入园项目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核与备案。

第七条产业转移园申请珠海市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应提交园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发展资金申请函,列明资金申请额度及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条珠海市企业向产业转移园投资工业或物流项目,申请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企业提出的扶持资金申请书,列明资金申请额度、投资产业转移园项目及进展情况。

(二)申请资助的项目建设合同、项目进度计划、施工进展情况证明材料。

(三)企业原所在地(珠海市内)区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在产业转移园购买工业用地投资建设的,须提供企业与园区国土部门签订的购地合同;租用厂房投资生产的,须提供厂房租赁合同;申请利息补助的,须提供有关项目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珠海市有关部门、产业转移园珠海工作组参与产业转移园区规划编制与评审,开展产业转移园联合招商活动或合作双方考察交流活动,申请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应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对应产业转移园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资金补助额度:

(一)产业转移园单次申请或单个园区年度申请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万。

(二)产业转移园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划拨20%,对在园区内投资的珠海市企业项目进行一次性补助。企业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每次申请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未用完补助金额转入下一年度的补助资金。

(三)专项资金总额的5%作为招商费,用于珠海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招商经费、派驻当地工作组经费、以及其它招商活动支出。

第十一条产业转移园申请专项资金,由珠海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转移”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核,在资金总额内确定资助额度,上报市政府批准,扶持资金视珠海市财政状况与园区建设进展情况,于当年拨至产业转移园帐户。

第十二条 两市“双转移”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该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作为审计、绩效评价和支付依据,由当地产业转移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产业转移园管理办公室对完成申报手续并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企业及相关单位直接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注重成效,接受资助的单位应于接受资助的一年内,将项目总结评价报告通过产业转移园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后报珠海市“双转移”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珠海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工贸信局每年根据有关要求,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双转移”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双转移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做好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做好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通知


  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国一些省(区)将陆续进入草原虫灾危害期。为切实做好草原虫灾防治工作,努力实现“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的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

  近年来,我国草原蝗虫呈偏重发生趋势。据综合分析预测,今年土壤中虫卵残留基数明显高于常年,草原虫灾仍是大发生年份,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同时,周边国家蝗虫迁入,对我国草原构成严重威胁。加强草原虫灾防治工作,对于巩固发展草原保护建设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草原虫灾防治工作,努力减轻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生态破坏和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防治虫灾的有效措施和实际效果,积极引导和促进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报告制度

  搞好草原虫情监测,是做好防治工作的前提。目前正值虫卵孵化季节,各级农牧部门要及早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视虫情动态,要指定专人负责虫灾报告工作。进入5月份以后,要严格执行严重灾区每周一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漏查、漏报及瞒报。发生飞蝗越境等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保持灾情信息渠道畅通。

  三、做好各项准备,提高防治能力

  要结合本地草原虫灾防治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防治方案,掌握虫灾防治工作主动权。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落实防治经费,做好农药订购、器械购置检修、飞机租用等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鼠虫测报和防治技术的培训,不断扩大基层虫灾防治的技术队伍,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等高新技术,提高草原虫灾防治的科技水平。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切实增强应急防治工作能力。

  四、注意飞蝗入境,做好防范工作

  近些年来,由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迁飞入境的蝗虫,对我国新疆、内蒙古等边境地区的草原和农牧业生产造成极大危害。今年边境地区虫灾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邻国飞蝗入境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有关省区要密切监视加强边境地区虫灾防治工作。发现飞蝗入境,要立即报告,及时组织力量扑灭,避免造成大的危害。

  五、科学使用农药,保障人畜安全

  虫灾防治飞机作业和人工施药事关飞行安全和人畜安全。各地在防治作业中,务必注意安全,防治人员上岗前务必经过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严格遵守《草原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科学使用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确保人员安全,避免牲畜中毒及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措施

  各级农牧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把虫灾防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组织制定或完善草原虫灾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要统一协调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级业务部门技术优势,搞好技术指导,采取更有效的防治措施和工作方式。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草原虫灾防治期间,我部将派员深入重点地区督促检查防治工作。

  请将你省(区)虫灾防治预案、虫灾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报告人员和联系方式,于2004年5月15日前报我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